商品陳列擺放原則
商品陳列擺放原則,易見易取、滿陳列、先進(jìn)先出、關(guān)聯(lián)性等。好的商品擺放陳列便于顧客節(jié)約時間快速尋找到需要的商品。對超市門店的話是提高商品銷售,提升賣場形象,便于對商品的管理。
商品陳列擺放的基本方法,即商品在貨架不同位置的分布擺放:
1、上段
即貨架最上層,高度在160以上厘米之間,170厘米以上統(tǒng)稱為寄倉,一般重復(fù)陳列下層商品,用來展示商品,通常陳列和推薦商品,或者有意培養(yǎng)的商品,該商品到一定的時間可移至下一層即黃金段。
2、黃金段
貨架第二層,85~160厘米,顧客最容易看到,手最容易拿到商品陳列擺放位置。此位置一般用來陳列擺放高利潤商品,自有品牌商品,獨家代理或經(jīng)銷商品。
3、中段
高度約為50~85厘米之間,此位置一般用來陳列一些低利潤商品或為了保證商品的齊全性,以及一些顧客的需要而不得不賣的商品。
4、下段
貨架最下層為下段,高度10~50厘米左右。這個位置通常陳列一些體積較大,重量較重,易碎,毛利較低,但周轉(zhuǎn)相對較快的商品,也可陳列一些消費者認(rèn)定的品牌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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